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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

青岛市市级机关三号办公楼四座空调冷却塔

发布时间:2021-01-21    省份:山东/青岛市
 
  •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QD2021DF100015 监测编号 GR2021QD1000011
    标的名称 青岛市市级机关三号办公楼四座空调冷却塔 转让底价(万元) 0.860000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1-01-20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2021-02-02
    资产概述 本次挂牌的资产:四座空调冷却塔。详情以现场实物为准。转让资产中具体哪些部分不在拍卖范围内,请详见“重要信息”一栏。如有疑问或其他未尽事宜,买受人应向转让方书面咨询确认。否则,视为买受人知晓并接受转让方条件,若因此反悔,所有损失及法律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本次挂牌资产在转让方界定区域内由买受人自行装车和运输。若出现安全事故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责任。
    机械设备具体信息
    标的状态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计量单位 数量 4
    购置日期   成新率  
    详细信息

    以下设备资产由转让方负责拆卸并在转让方指定转让范围内运走:

    四座空调冷却塔现在市级机关三号办公楼楼顶,转让方负责拆卸,拆完后需买受方尽快运走。

       
  • 交易条件
    信息披露开始日期 2021-01-20
    信息披露公告期 10 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采取电子竞价方式产生的中标方需在竞标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资产成交确认,确认之日通知交易双方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签订资产转让合同;采取协议转让方式产生的中标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之日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签订资产转让合同。自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成交价款(含交易佣金)。逾期未办理则视为放弃,并扣留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是(放弃或不涉及)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以下设备资产由转让方负责拆卸并在转让方指定转让范围内运走:
        四座空调冷却塔现在市级机关三号办公楼楼顶,转让方负责拆卸,拆完后需买受方尽快运走。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交易条件	1、详情以现场实物为准。如有疑问或其他未尽事宜,买受人应向转让方书面咨询确认。否则,视为买受人知晓并接受转让方条件,若因此反悔,所有损失及法律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2、本次交易产生的所有交易服务费由买受人承担。
    3、本次交易产生的评估服务费2850元由买受人承担,需在合同签订前支付给黄海物业管理公司,黄海物业管理公司代收后交给评估公司,由评估公司出具发票给买受人。
    4、以下设备资产由转让方负责拆卸并在转让方指定转让范围内运走:4台空调冷却塔现在三号办公楼楼顶,转让方拆完后需买受方尽快运走。
    5、本次挂牌资产在转让方界定区域内由买受人自行装车和运输。若出现安全事故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责任。
    
    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受让方资格条件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允许
    保证金交纳规则
    收取方案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5000.00元。
    交纳时间 交易机构受让登记后交纳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信息披露截止日16: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 银行账号转账
    收款账号

    收款单位(户名):青岛产权交易所   账号: 53290287441080721014297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营业部

    处置方法 如意向受让方是境外投资者,交纳保证金时涉及外汇资金结算,请最迟于信息披露截止日前7个工作日联系青交所办理外汇资金结算手续,以确保保证金及时到帐。信息披露期满 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确定最终受让方后,最终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未能确定为受让方的,无息退还保证金。未尽事项,详见《青岛产权交易所保证金管理办法》。
    交易提示
    内容 致:交易当事人
    非常感谢参加青岛产权交易所(下称青交所)组织的交易。现就部分相关规则做如下提示。
    一、所有交易,无论青交所是否组织交易当事人对交易标的作现场查看或做相关验证,交易当事人均有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做详尽了解,包括但不限于其物理状况、权利状况等。若相关交易当事人成为该交易标的的受让方,即视为该当事人已对交易标的进行了详尽了解,并同意按照交易标的实际状况进行交易。青交所不对该交易标的之物理或权利瑕疵及其相关的信息披露(公告等)的不完整、不真实、不有效等承担任何责任。
    二、在确定受让方后,受让方有全额支付交易价款等义务,转让方有交付转让标的等义务,皆不以签订相关转让合同文本为履行的前置要件。青交所的支付或交付通知送达后未能及时履行所通知义务的,既为对相对方的违约,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三、青交所不必向任何产权交易当事人支付交易价款(含保证金)在青交所保管期间内(包括但不限于在交易涉讼或非讼调解期间、交易价款的结算合理期间或其他合理保管、处置期间)产生的利息。
    四、鉴于青交所为交易提供了场所、设施及服务,未有特别规定或约定,交易确定受让方之时,既为青交所“应收服务费用”之时,相关各方应当自此时交纳相关服务费用(不以相关通知送达或签订交易标的的转让合同等为要件)。
    五、交易当事人已经仔细阅读《青岛产权交易所保证金管理办法》,对于保证金的保管和处置没有任何异议。交易当事人对涉及该项交易的青交所其他交易规则,已做详尽了解,包括但不限于《青岛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规则》、《青岛产权交易所企业增资扩股项目操作规则》、《青岛产权交易所实物资产交易规则》、《青岛产权交易所房屋公开招租业务规则(试行)》、《青岛产权交易所债权资产交易规则(试行)》、《网络竞价须知》等。交易规则可在青交所官网浏览,网址为 www.qdcq.net。
    六、青交所留存的交易当事人认可的任一地址或联系方式(有多地址、方式的,不论留存时间先后),皆为青交所通知送达的有效地址或联系的有效方式。
    七、与该提示矛盾的规定或约定,以该提示为准(该提示为特别约定)。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青岛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看样联系人 宋晓滨
    看样联系电话 13626428687
    批准单位名称 青岛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批准文件类型 批复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青岛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对“黄海饭店关于拍卖处置市级机关3号办公楼废旧冷却塔的请示”的批复 青黄字【2020】51号。
    批准文号 青黄字【2020】51号
    批准日期 2021-01-07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杜女士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532-66718939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jyb@qdcq.net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156号国金中心9号楼15层
    交易机构网址 http://www.qdcq.net
  • 评估信息
    评估机构 青岛中盛联盟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青岛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核准
    核准(备案)日期 2021-01-07
    评估基准日 2020-12-17
    评估值(万元 ) 0.860000
  • 意向受让方应提交的材料
    材料名称 是否需要原件 是否需要复印件 是否需要电子版 下载模板

青岛产权交易所反商业贿赂承诺

青交所反对并禁止青交所工作人员及产权交易各方或各方经办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为了达成产权转让目的或竞争优势而与青交所或相关各方发生“索要、收受、提供、给予的任何非法利益,包括但不限于明扣、暗扣、现金、购物卡、实物、有价证券、旅游或其他非物质性利益等。”上述任何一种行为,该等行为都是违反国家法律的行为,并将受到国家法律的惩处。